梧州质监在线-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梧州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须知及程序

梧州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及现场监管流程图(下载)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下载)

梧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及程序
梧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图(下载)
锅炉登记卡(下载)
压力容器登记卡(下载)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下载)
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下载)

梧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审核发证须知及程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换)证审核表(下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下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下载)


梧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及程序

一、要求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逐台向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科(以下简称安全科,联系电话: 3883783 )申报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二、依据
1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 373 号令)
2 、 《关于印发 <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 的通知》(国质检锅 [2003]207 号)
3 、 《关于印发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 的通知》(国质检锅 [2001]57 号)
4 、 《关于印发 <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 (试行)的通知》(国质检锅 [2003]213 号)

三、 申请单位提交资料
1 、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 1 】 《锅炉登记卡》或《压力容器登记卡》 (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一式 2 份 ) 。
【 2 】 设计图样(总图)、产品质量合格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监督检验证明书 ( 原件核查 ) ;
【 3 】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 进口设备提供,原件核查 ) ;
【 4 】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 原件核查 ) ;
【 5 】 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 原件核查 ) ;
【 6 】 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书(过户或移装提供,原件核查 ) ;
【 7 】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原件核查 ) 。

2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需提交文件资料:
【 1 】 新建、扩建及改建压力管道 需提交文件资料:
《 压力管道注册登记汇总表》 (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一式 2 份 ) ;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公称直径大于等于 50mm 的 GC1 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重要压力管道填写 ,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一式 2 份 ) ;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 原件核查 ) ;
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 ( 原件核查 ) ;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 原件核查 ) ;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原件核查 ) ; 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 ( 原件核查 ) 。

【 2 】 在用压力管道 需提交文件资料:
《压力管道注册登记汇总表》 (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一式 2 份 ) ;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要求同上);
在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报告书(包括管道单线图或走向图 ,原件核查 ) ;
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 原件核查 ) ;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原件核查 ) ; 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 ( 原件核查 ) 。

3 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 使用登记需提交文件资料:
【 1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一式 2 份 ) ;
【 2 】 验收检验报告 ( 原件核查 ) ;
【 3 】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提供 ,原件核查,复印件 1 份 );
【 4 】 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核查,复印件 1 份 ) ;
【 5 】 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 , 或者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资料 ( 原件核查 ) ;
【 6 】 维修保养单位的资格证(原件核查);
【 7 】 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原件核查 ) 。

四、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提交设备使用登记资料到安全科,经审核使用 登记文件资料符合有关规定的,办理使用登记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或办理注册登记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 。

五、办结时间
   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当场进行审核,随后将审核意见告知使用单位。在收到设备使用登记资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注册登记或发放使用登记证工作。

六、领取证件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证》到 安全科领取;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梧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领取(联系电话: 3882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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