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监管科
职能
1.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检验机构申请承担食品委托检验工作; 2.指导、监督经批准承担食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开展工作; 3.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组织审查组审查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必备条件等,提出审查意见,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负责实施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年度审查; 5.负责实施对食品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 6.组织对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7.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有关投诉,处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争议事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家强 电 话:0774-3885820 邮 箱:wzspb@gxqt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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